变宝网11月07日讯
近日,在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准则——《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准则》正式实行的前一天,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在浙江全省限制一次性花费用品。
通知规定,从201912月31日起,在我省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推销不主动供应一次性花费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以及民宿、农家乐等供应住宿服务的场合。在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推销不主动供应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并逐步延伸至其他餐饮、饭店、快餐小吃店、农家乐等供应餐饮服务的场合。
通知需要,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应当为顾客供应符合卫生准则、可重复采用的替代用品,鼓励采用易降解、可回收再使用的绿色环保产品,倡导顾客自带水杯餐饮,降低采用一次性纸杯,住宿自带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其他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鼓励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将有偿供应一次性花费用品的收入用于公益事业。
点餐,并推行可重复采用的筷子和餐具。
201912月31日起,不得采用一次性杯具,单位内部办公场合、会议室接待统一采用瓷杯或玻璃杯,倡导干部职工办公或开会自带水杯。倡导无纸化办公,会议交流汇报宜采取电子形式,降低纸张采用比例,如需书面材料推行双面打印。倡导不采用一次性硒鼓及一次性签字笔,推销采用钢笔或更换笔芯循环使用。办公废旧报纸、纸张、办公桌椅等推行科学化合适化循环再使用处置。






